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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30日

福爾摩斯同人文7:《初識探案》2

大家好!齋主經過一個月的奮力打字,
終於在熱呼呼的八月底將
Part2打好貼上來。
舊訪客若欲複習《初識探案》Part1
或新訪客想知道這篇同人究竟是在寫什麼,請點此

 

Part1裡,福爾摩斯被房東太太趕出蒙塔格街住所,在天寒地凍的夜裡拖著行李,流浪到貝克街。收入不夠的他,打算找一名室友來分擔房租,卻不知從何找起;就在這時,長期與他合作破案的雷斯垂德突然出現,邀他上警車詳談……警探能幫助他找到室友嗎?同時也在尋找室友的落魄前軍醫華生能否與他相遇?

 

Part2關鍵字句如下:「我已是無家可歸的人了我也沒打算收留你一輩子賭氣冷戰是我拿手的本事」、你去化驗室找得到室友我看得出來,您到過阿富汗
 
一起來看Part2吧!

(PS.Part2有不少雷斯垂德跟福爾摩斯開玩笑及打賭的有趣對話,喜歡L警探的讀者請勿錯過!!!)
~~~~~~~~~~


  五分鐘後,我人已在車上。三只大皮箱和旅行背包則由警員抬上第二輛警車,緊跟著我坐的車。

  一襲墨藍舊夾克的雷斯垂德坐在我對面,警帽隨手擱往蹺起的左腿上,一臉笑意的瞧著我,不用說也早從我大衣破爛、渾身溼透,拖著行李孤零零走在人行道上的慘況,判斷出我無家可歸。我被警探看得氣也不是,煩也不是,想點煙但煙草已耗盡,只好裝作若無其事,仰靠著車壁,打了個呵欠,淡淡道:「你是否要問,柏瑟斯命案的凶手瓦德‧龐提斐克斯,為什麼要以男僕威敏克的鑰匙行凶?」

  雷斯垂德眼中閃過得意神色,拍了拍帽子,道:「那我早就查出來了。我們現在需要的,只剩下找到作為凶器的鑰匙。你說它在死者肚子裡,但屍體經解剖後,並未發現任何異物。」

  「我幾時說過鑰匙在肚子裡?」我忍不住坐直身體,沒好氣的道:「它卡在死者的喉、嚨、中、間!否則柏瑟斯怎會窒息而死?」

  雷斯垂德眼中的得意換成愕然,下一秒轉為恍然大悟,一拍額頭道:「原來是這樣啊!」從口袋掏出筆記本,迅速寫了幾行字,頭也不抬,眼角餘光卻朝我瞄來,道:「結案後,我會設法跟上面請款。但你得有心理準備,福爾摩斯,破案獎金沒那麼快下來;何況你的報酬是列在『重大刑案偵察特支費』一項報出,肯定審核得比獎金要久。」

  我輕哼一聲──原來上次的塔爾頓凶殺案報告,過了整整一個月,錢才送到我手上,已算快了是嗎?我可用不着任何人來提醒我,政府機關的行政效率有多低落。諷刺的道:「難得你願意把事情講清楚,雷斯垂德。」

  雷斯垂德瞥我一眼,搖頭道:「我當然要講清楚!免得你流落到巴茲醫院,睡化驗室地板,凍死餓死,還不忘怪我。」

  「我才不是要去睡化驗室!」

  「那你帶著那麼多行李過去,是要做什麼?賣燒杯給化驗室人員?」

  「我……」我忽然後悔起來,隱隱感到已中了對方的圈套,暗咳一聲,儘可能輕描淡寫的道:「去找室友。」

  「找室友?」和我合作辦案四年來,雷斯垂德還是第一次眼睛睜這麼大、這麼凸、這麼圓。「你……」警探嚥了一口口水,把本來要說的話吞回去,但我可以推斷出,那若非「你去化驗室找得到室友?」,就是「你這種人找得到室友?」。

  我沒說話,別頭望向車窗。警車已駛上攝政街,陣陣香濃的蔓越橘醬揉合了剛出爐的麵包香氣,從店內飄來,而幾名十二三歲的小學徒捧著烤好的一盤盤麵包走來走去──這幕景象嚴重折磨著我的胃。我咬緊牙關,閉上雙眼,免得越看越痛苦。

  過了七八秒,雷斯垂德的語聲傳來:「我住的地方只有單人房,但起居室有沙──」

  「不要。」我淡淡道,懶得睜開眼睛。

  車裡靜默了半分鐘,雷斯垂德才苦笑道:「太固執會害死自己的,福爾摩斯。我也沒打算收留你一輩子,畢竟多住一個人,特納太太那邊房租可是要加倍的,而且我還不想半夜被你的槍聲驚醒,或剛回到家,便遭你忘了熄火的酒精燈炸死──」

  「我什麼時候做過這種事?」我沒好氣的睜眼道。

  「抱歉,只是個比方。重點是,我至少可以讓你住到找到室友為止。」雷斯垂德慌忙更正道,不無憂心地補上一句:「若你真找得到。」

  我冷哼一聲,道:「三天之內,我一定能。」

  「要來打個賭嗎?」雷斯垂德眼中閃過可恨的狡猾笑意──該死!又中了警探的激將法!但話已說到這裡,我不想退縮。

  「你想賭就賭。」

  「好!若你真能在三天內找到室友,我請你吃飯。」

  「地點?」

  「隨便你。」

  「『隨便你』這句話可不能亂說,雷斯垂德。」我十指指尖交抵下巴,凝視對方,反將一軍道:「若我指定要上瑪齊尼飯店用餐,你請得起嗎?」

  雷斯垂德果然臉色發青,搖手苦笑道:「算你厲害!你知道我只請得起路邊咖啡店的早餐。」

  「早餐就早餐吧!一頓早餐夠我撐上兩三天。」我聳肩道,努力不去想因「早餐」這個詞而幾乎蝕穿胃壁的飢餓感。但顯然我的面部表情掩飾得不夠完美,因為雷斯垂德立刻猛拍車壁,向駕車的警員大叫道:「停下!停車!」

  警車緩緩停下。我一愣道:「發生什麼事?」

  雷斯垂德沒回答,只戴上警帽,低聲道:「我出去一下。」推開車門躍下車。我不是個很有耐性的人,餓著肚子等人更是難受,幸好並未等太久。

  一道墨藍影子躍上車,小心翼翼將紙袋裡的東西拿出來,遞給我其中一杯,道:「拿去。」

  我盯著手中熱騰騰的巧克力,腦袋卻一片空白,勉強湊出句話:「你……還沒吃早餐?」

  「我是來西區巡邏的,哪有時間餵飽自己?」雷斯垂德失笑道,順手將警帽與紙袋一塊拋到座位上,端穩另一杯熱巧克力,小心不讓它在警車再度駛動下濺出。「剛好那家店最近早餐八折,出示警徽買一送一……」

  我認識的警探可不是會憑警探身分騙吃騙喝的人,所以我相當確定,什麼「買一送一」不過是玩笑話,只為讓我不因突然被請而尷尬。喝了一大口熱巧克力,淡淡道:「怎麼忽然有錢請我?」

  輪到雷斯垂德一臉尷尬,或許是沒想到我當場點破。「呃……好吧!昨天薪水剛下來。」 

  「你付清房租了嗎?」

  「付清了……」雷斯垂德道,幾秒後,才小聲續道:「上上個月的。」

  我不禁笑出聲來,旋又想到對方寧可拖欠上個月房租,也要掏腰包以免我餓死,真是……但我素來是「謝」字不出口的人,更無法進一步思考警探這番好心的真正含意,因為我習慣了一個人思索,一個人推理,一個人行動,誰也不能讓我完全信任:這不全是職業病,而是我的性格,讓自己走上偵探這條路,既深入剖析這個世界,又被孤立於世界之外,永遠無法與人交心。

  「布雷茲特里特喜歡熱巧克力。」雷斯垂德岔開話題,臉上流露出回憶和懷念。「從前在薩里郡警局,他總在值大夜班時泡給我喝,邊喝邊談天說地。」

  「以他在警場十九年的資歷,早該升調倫敦總部了。」我隨口道,又喝了幾口熱巧克力。「總長不讓他升上來?」

  雷斯垂德另一手緊握成拳,恨恨道:「伯德特只會提調瓊斯和葛萊森的人,而布雷茲特里特……全警場都曉得我倆是摯友。他不會笨到加強我的勢力──他已夠討厭我了。」

  我沉思幾秒後,慢慢道:「我的大學同學雷金納德‧馬斯格雷夫是貴族後裔,他父親生前也認識一些上議院貴族。幾年前,我幫他解決過一樁疑案;也許在升調一事上,我可以找他想點辦法。不過,你得有心理準備,這種事不會那麼快。」

  雷斯垂德臉部肌肉放鬆下來,微微一笑,顯然明白我在回敬先前他說酬勞不會那麼快下來的事。隔著紙杯對我道:「我先幫布雷茲特里特謝謝你啦!」

  我避開對方的目光,望向車外。我只是不想欠人情。若四年前的救命之恩能一併還清,以後和警探爭論案情推斷誰對時,更能放開心胸,脣槍舌戰;可惜這老兄實在找不到什麼機會讓我救,但能讓他倆摯友重聚,也算還了一半的情。

  馬嘶車停,車窗外便是高大的巴茲醫院。

  雷斯垂德舉起紙杯,意味深長的道:「再見了,福爾摩斯。希望你能早日找到不僅是室友,更是你的布雷茲特里特。」

  我淡淡一笑,決定忽略後半句,因為找到摯友比室友更不可能。一口喝掉半杯熱巧克力,將空杯擱在座位上,道:「別忘了賭約。」隨即在警探的大笑聲中推門下車。

       △    △    △    △

  進入化驗室時,我第一次擔心自己也有賭輸的可能。

  因為今天的化驗室空無一人。

我迅速作出推斷:桌面清潔整齊,光可鑑人,而所有燒杯試管都擺在矮櫃裡──有人早我一步作完實驗,或今早根本沒人來。洗手槽是乾的,一旁的抹布也是,硬得像薄木板──抹布六到八小時以內沒人用過,第二項想法證實。但為什麼所有醫學院學生都不在?連平常最認真的培恩頓和蒙茲也沒來?

我蹙眉環顧室內,突然發現左前方的一個矮櫃頂端散亂著兩張暗褐色紙,因為它們與櫃子顏色相近,我一開始才沒注意到。我拖著行李來到櫃前,拿起紙一看,立刻大笑。

第一張是個信封,上面註明是查林十字醫院寄給巴茲醫院實習的倫敦大學醫學院學生,郵戳是18801227日。

第二張是信紙的第二頁,只有寥寥數語:

 

竭誠歡迎諸位於188113日至115日前來。

              

         您們忠實的亞瑟‧安德森‧沃夫森

               查林十字醫院副院長

               暨神經外科部主任

 

  這真是令人想不大笑也難!就在我亟需打聽室友人選時,所有實習的學生竟到了另一家醫院作研究交流。我搖了搖頭,將行李放往牆角,取出燒杯、試管、蒸餾器、長針、吸管和本生燈,將幾塊小橡皮膏塞進上衣口袋,洗淨雙手後,繼續昨天未竟的血色素實驗。

  不知過了多久,我滿頭大汗,索性脫下大衣,往牆角那堆行李一扔,彎身以鑷子夾出一小粒剛成形的乳白色結晶,盯著它細看。我很確定,實驗已接近我渴望的成果;只要再加點東西,令結晶由乳白色改為白色,就完美無缺了……可缺的到底是什麼成分呢?

  我看了一下表──十點零三分。實驗才進行一個多鐘頭而已。

  「嗨!早安,福爾摩斯先生!」

  一道輕快活潑的語聲響起。我沒望向門口,依舊盯著面前的乳白色結晶,淡淡道:「早安,小斯坦弗。」

  一頭褐髮的小斯坦弗滑了進來,來到我的實驗桌對面,興致盎然地打量著我,目光旋移到三個大皮箱和旅行背包上,湊前低笑道:「房東太太終於受不了你了,對吧?」

  「若你再裝病,逃避到其他醫院參觀交流的機會,我保證,倫敦大學醫學院也很快就受不了你了。」我隨口反擊道,將結晶體放入一個空試管,塞上軟木塞。這並非開玩笑:小斯坦弗已留級數年,憑圓胖矮小的體型、便捷的口才及開朗快活的性情,在政商界作助理,都比留在冷冰冰的化驗室或醫院好,假如斯坦弗家不是城裡最有名的醫師家族的話。

  「我就是要他們受不了我,趕快把我退學,這樣等我找到別的工作,父母就怪不了我了。」小斯坦弗聳肩道,拉了張凳子坐下,細察我的表情,訝道:「那你呢,福爾摩斯先生?你整天神秘兮兮地窩在化驗室,到底在做什麼?你的工作需要用到這些嗎?」

  我知道小斯坦弗想誘我說出自己的職業──這可是所有醫學院學生都渴望知道的事。但我只「啪!」地蓋上本生燈,淡淡道:「需要。」  

  小斯坦弗嘆了口氣,岔開話題道:「你以後……該不會要住一輩子化驗室吧?」

  「不會。」我沒好氣的道,隨即省覺小斯坦弗並非雷斯垂德,只得克制情緒,恢復淡漠,轉身到水槽前洗了洗手,輕描淡寫的道:「我已找到房子了,在貝克街。」

  「那你還帶全副家當來這裡?」

  我輕哼一聲,雙手往衣角抹了一抹,回到桌前,道:「我還缺──」

  「錢?」

  「答對了一半。」

  「另一半是什麼?」小斯坦弗的好奇心顯然已被我逗引到最高點,緊按桌緣,上半身往我傾來,雙眼閃閃發光。

  「室友。」我忍不住長嘆口氣,視而不見地望著對面牆上污濁的小窗,喃喃道:「我需要一個室友,一個……」

  一個什麼?我也不知道我本來想說什麼,腦海瞬間浮現雷斯垂德臨別前的那句話:「希望你能早日找到不僅是室友,更是你的布雷茲特里特。」但我下意識搖了搖頭,將它抹去──這是不可能的。任何人都可以將情感真心交付出去,只有我不能。我必須保持偵探的獨立性、客觀和冷靜,必須加固理智的心堤,阻絕所有可能的情緒溢出。

  我永遠無法有摯友。

  「一個能替你分擔房租的人。」小斯坦弗自作聰明的接話道:「放心好了,福爾摩斯先生,我在倫敦認識的人多得很。待會兒我出去,馬上就幫你找一個來。」

  有這麼容易就好了……以雷斯垂德的不拘小節,都無法長期忍受我的生活習性,小斯坦弗的朋友又怎可能受得了?

  「祝你順利。」我淡淡道,沒多瞧小斯坦弗一眼,逕自走向行李箱,去找上一期的《刺絡針雜誌》──我記得其中有位蘇格蘭醫學博士提到關於血色素的知識。在我打開行李箱時,猶聽到小斯坦弗離去關門前的得意笑聲,彷彿在告訴我,他定能找到我需要的人。

       △    △    △    △

  「成功了!」

  偌大的實驗室響徹我的歡呼。我心滿意足地往地上一躺,盡情放鬆四肢,顧不得雙手仍傳來因強酸腐蝕及酒精燒傷而生的陣陣劇痛,回味起我剛才終於完成的劃時代發明。

  自1857年起,醫界即發現血液的類過氧化酶活性,因此,許多研究員一直在尋找可當作催化劑,遇上血滴時能變色的可氧化物質,但誰也沒有找到,誰也沒有,只有我。這種白色結晶是以適量酚酞和氫氧化鉀,加上蒸餾水調配而成;只要觸及血液,十五秒內便會轉為暗紅色,並沉澱出棕色的顆粒。

  這種可名為「酚酞法」的血色素試劑非常好用,連犯人衣服上已乾數月,轉為褐斑的血跡都能驗出;一旦驗出那是血,殺人犯就難以再辯說那是走路時濺上的泥巴了。若早在二十年前便有這種試劑,全世界就不會有數以千計的匪徒逃過絞刑。

  可惜我不是醫學博士,這「酚酞法」要想在各大醫院及檢驗單位取得公信力,或許還要十幾二十年;不過,我可以先從蘇格蘭場入手,只要多次檢驗正確,為凶殺案偵辦作出突破,便會推廣到各地,進而普及全球了。嗯,明天就拿它去找雷斯垂德……

  外面走廊傳來腳步聲。我跳了起來,掏出幾塊小橡皮膏,草草貼在手背上,大聲道:「請進!」

  「喀啦!」門開了。我渾身一震,整個人瞬間凝住。
  兩種腳步聲,兩個人……步伐輕快的想必是小斯坦弗,可是另一個……我的呼吸幾乎停止──

  小斯坦弗為我找到室友了。

  腳步聲乍聽沉緩,但一邊輕一邊重──他走路有些跛,然而氣質溫和穩定,不像小斯坦弗輕浮聒噪。

  肩上有重物,微微摩擦衣服,隨走路而晃動──工人或外地人。但工人不可能租得起倫敦西區的高價位,小斯坦弗不會介紹這種人給我,所以只剩下一種可能:他是從外地來的。

  走路時,手臂並未相應地在身側揮動──真有趣!即便他以右臂扛行李,左臂也會自然擺動才對!有可能手插褲袋裡,但那樣的人多半輕佻,與足音傳達出的個性不同。他左臂發生了什麼事?有趣,真有趣……

  一切推論在短短幾秒內發生。兩人踏出第四步時,我終於抬起頭。

  我永遠不會忘記……事隔多年後,我回想起來,那大概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一刻:188113日下午三點,甚至比我決心成為偵探的一刻還重要。

  因為我就在這一刻,認識我未來的室友、日後的夥伴,及我多年後才明白,願在心底承認的……我的摯友。

  他身高175公分左右,雖沒有我高,但站在圓滾滾,又矮又胖的小斯坦弗身邊,高瘦沉穩的風度極其明顯;不過,比起小斯坦弗的笑容可掬,他神容憔悴,頭髮稍亂,黝黑的臉龐有著大病初癒的遺痕,以及……傷痕。我很快注意到他微跛的腿和僵直的左臂,還有樸素略舊,卻剪裁合身的暗褐衣著。

  有意思,這實在……太有意思了。他當過兵,在熱帶地方,而且剛返國不久。是在南太平洋一帶的艦隊上呢,還是在印度或阿富汗的陸軍服役?沒關係,很快便可試出來的。

  經濟狀況不好,這是當然;一副歷經滄桑,對人生感到疲憊的模樣,由於他上過戰場又傷疲交加,有這樣的心態絕不奇怪。值得注意的,倒是他的衣服:一般人若窮到極點,是不會花錢訂做合身的衣著;由此可知,他要不就是很有品味,不然就是受過高等教育,才能在孤獨窮病中保持尊嚴。

  不過最重要的,還是他的性情:若跟我處不來,也無法當室友吧!從他的腳步聲,及他方而稜角柔和的下顎看來,該非脾氣壞的人,但還是得試他一試,證實我的推論無誤。

  就這麼一眼,短短半秒鐘,所有念頭從我腦海裡閃過。

  「我發現了!我發現了!」我裝作前一秒才完成實驗,抄起桌上的酚酞結晶試管,衝到兩人面前,大叫道:「我發現了一種試劑,只能用血色素來沉澱,別的都不行。」我話是對小斯坦弗說的,但眼角悄悄留意另一人,留意他的反應。

  小斯坦弗聽了我的話,臉上只一副「這怪人今天又發明了什麼怪東西?」的表情;反倒是他,黯淡的褐眸驟然明亮,閃動著驚訝與好奇──這人真是太有趣了,我開始欣賞他了,即便我還不知道他的姓名。

  「我幫你找到人囉!」小斯坦弗笑道,側身閃到一旁,向我們介紹道:「這位是華生醫生,這位是福爾摩斯先生。」

  他慢慢放下肩上的行李──在那瞬間,我看見了行李上陳舊的標籤:「Dr. John H. Watson,諾桑伯蘭第五明火槍團軍醫助理」。然後他伸出右手,溫和有禮的道:「您好,福爾摩斯先生。」

  我實在很難忍下心裡的激動!那不像初見赫德森太太或雷斯垂德,只覺心底有道暖流流過,而是熱血上湧,全身沸騰起來的那種激動。我自己也不明白,為什麼他一句簡單的問候,會給我如此的感受;直到多年後,寫下這篇憶述的一刻,我才真正明瞭。

  我使勁握住他的手,熱誠地微笑道:「我看得出來,您到過阿富汗。」

  他褐眸劃開一絲驚愕,旋化為佩服,道,「您怎麼知道的?」

  我再忍不住,笑了起來──我怎麼知道的?握手時,他手臂前黑後白的膚色,和右掌及指腹的脫皮結繭,暗示他習慣開槍的軍人身分;海軍水兵手背上會刺藍錨圖案,但他並沒有,可見他必為陸軍軍醫;加上本駐印度的諾桑伯蘭火槍團去年在阿富汗邁旺德的決死戰役已傳回英國,要推斷出他服役的地點,簡直易如反掌。我其實有點想將這些推論一口氣道出,卻不想嚇壞他──早上赫德森太太的教訓,我可還沒忘記。

  「這沒有什麼,現在要談的是血色素的問題……」我滔滔不絕的道,一手拿著試管,另一手扯著他的衣袖,將他拖到我的實驗桌前,挑根針刺破自己的手指,為他示範我剛研發出的血液鑑定術,同時觀察他的反應。

  他真的很特別!被我硬拖過來,非但沒發火,而在我為示範結果拍手叫好,並詳加說明時,也未露不耐煩的表情,反倒讚嘆道:「看來這倒是一種非常精密的實驗。」,或恍然大悟的道:「確是這樣!」。最令我印象深刻的,莫過於當我興奮地對他鞠躬時,他那句誠摯的「我向您祝賀」,似真心為我感到高興。

  真心為我感到高興,以我為傲……在過去,從來沒有人對我這樣。

  接著小斯坦弗也插進話來。趁聊天說笑時,我掏出一小塊橡皮膏,貼在手指被針刺破流血的傷口上。他看見我滿手的燒傷、燙傷、強酸蝕傷、割傷、刺傷,及這裡焦黃、那裡紫黑的皮膚,似乎嚇了一跳。我忙故作輕鬆地微笑道:「我不得不小心一點。您瞧,醫生,我每天要接觸這麼多化學藥品。」但我注意到,他褐眸依然盈滿了擔憂關切,彷彿恨不得立即掏出醫藥包,為我治療,或代替我忍受傷痛。

  真心擔憂我,關切我,恨不得代替我受傷……尤其是最後一點,連相識四年,並肩破案無數的雷斯垂德,也未必能做到。

  然後我們三人坐在三腳高凳上,商談合租的事情。

  「地點在哪裡,先生?」他好奇的道。

  「西區的貝克街221B。那是一棟居家式公寓,格調高雅,氣氛舒適,房東赫德森太太相當和善,您也一定會喜歡她的。」我微笑道:「兩房一廳,含三餐,一週三鎊半,我們可以平分。您認為如何?」

  「好極了!」他鬆了口氣,開心的道──這是個真誠善良的人,起初或許拘謹,然而一旦聊開,喜怒哀樂全放在臉上,會是好相處的室友。

  「我思考時習慣抽煙。」我接著道,繼續觀察他的表情。「您不反對起居室有強烈的煙草氣味吧?」

  他聳肩笑道:「我自己總抽『船』牌煙的。」謝天謝地,他定以為「強烈」一詞是我誇大,我看得出他不是煙槍;但別管這麼多了,他一定要成為我室友,我不會放他走的。

  「我自己──咳!有做化學實驗的愛好,您該也看出來了。若我『偶爾』在起居室裡進行……」我刻意模糊焦點,不去提所謂「偶爾」究竟是一個禮拜幾天,試探的道:「您不反對吧?」

  「絕不會。」他爽朗的道。小斯坦弗發出一聲幾近噴氣的怪聲──看來,已經有人聽出我的弦外之音了,幸好那位仁兄還不敢當面道破。

  「讓我想想,我還有什麼別的缺點呢?有時我鬧脾氣,或獨自思索案──事情,可能一連幾天不說話,您可別以為我是在對您生氣。別理會我,過不久我就將恢復如常。」我續道,小心地挑揀用詞。這樣先道出自己的缺點,一則表示坦誠,二來若他看我對小缺點都如此慎重,定以為我沒有更大的缺點。

  當然,我也沒說謊;賭氣冷戰是我拿手的本事,只是並非一連幾天:五歲時,我曾因一道算數題慢邁克羅夫特三秒解出,遭到取笑,整整半年不跟我哥說話,直到我母親勸和為止。去年有次跟雷斯垂德一同辦案,匪徒的巢穴是我推理出來的,人也是我盯上的,但警探竟只因我在槍戰中受傷───而是還是被某個沒大腦警員的流彈波及──便下令將我送醫,不等我醒來,獨自追捕匪徒去了!氣得我四個月拒接蘇格蘭場任何案子;直到考績一落千丈的雷斯垂德上門道歉,送上五盎司板煙絲作為賠禮,我才消氣。

  幸好他不認得他們,至少現階段不會認得。

  「您也有什麼缺點要說一說嗎?正式成為室友前,最好能理解一下彼此的缺點。」我一面回憶過去,一面認真地把話說完。

  他笑了起來──看來,他也覺得我很有趣。「我嗎?我養了一條小虎頭狗,而且我的神經受過刺激,最怕吵鬧──」

  「怕吵還養狗?」我狐疑的道。

  他搖頭笑道:「您誤會了,先生,也難怪您不知道。在印度,我們軍中都將『養一條虎頭狗』當作慣用語,指人情緒化、性子急、易衝動。您明白了吧?」

  我恍然大悟,雖然臉上有點燒,卻也高興自己學到一課。忙再問道:「那……拉小提琴呢?不會吵到您吧?」

  「拉得好就不會。」他微笑道,眼中露出回憶的神情。「大學時,教音樂的女老師拉了幾曲孟德爾頌的短歌,那真是我聽過最動聽的仙樂,永生難忘……」

  聽到這裡,我暗暗發誓,定要跟他的女老師一較高下,雖然孟德爾頌的短歌並非我慣拉的曲風。「那麼,您還有別的缺點嗎?」

  他一手托著下巴,思索幾秒,才聳肩道:「有的話……大概就是晚起吧!我作息不太規律,退役後無事可做,沒睡到九點不會起床。但若您有要緊的事,非得一大早把我叫醒,我也不會有起床氣的,畢竟我還沒完全從軍隊裡嚴格紀律的荼毒中復原呢!」

  小斯坦弗噗哧笑出聲,我也止不住笑意──他可真幽默!「那就好,一切都沒問題了。您明天有空去看房子嗎?」

  「明天?我已是無家可歸的人了。」他笑著一指地上的行李,道:「今晚就去看吧!」

  果然性子急……我微微一笑,在心版上刻下這句評語,道:「好,就今晚。七點鐘可以嗎?我還有份實驗報告要寫。」

  「當然可以。您要一起吃完晚飯再過去,還是到那邊再吃?」

  「晚飯?」我突然省覺,摸了摸肚子道:「坦白說,醫生,我連午飯都還──」

  「您還沒吃午飯?」他驚呼道,從凳子上躍起,看了看表。「可……可是現在已下午三點四十二分了!」

  「他總是這樣。」小斯坦弗出奇不意地插話,旋對我低笑道:「我敢打賭,福爾摩斯先生,你一定又連續兩天不吃不喝,只顧著實驗吧?」

  「幸好你沒下注,否則肯定輸光。」我淡淡道,想起雷斯垂德。「我早餐好歹喝了杯熱巧克力……」隨即警覺過來:我這句話不等於告訴他,我兩天來只喝了杯熱巧克力?

  他一臉的驚駭欲絕,瞪著我失聲道:「您這樣會餓死的!您可不能這麼糟蹋身體呀!萬一餓昏了怎麼辦?」

  怎麼辦……這兒不就有位免費的醫生?我忍住沒調侃回去,因不確定他的幽默包容能否延伸到專業的醫學領域。輕描淡寫的道:「沒辦法,手頭緊時,三餐也只好將就。何況我現在並不──」「餓」字還未出口,便聽到腹部傳來一陣「咕嚕!」聲。該死!

  他不理笑到前仰後合的小斯坦弗,往口袋裡摸出幾枚硬幣,點了點,望向我道:「我上艦隊街一趟,那裡有不少好吃的店。您喜歡吃什麼,先生?」

  「沒關係,我──」該死該死該死!肚子又叫了第二遍,看來「飢餓」真的是不想不存在,一想就完蛋。不過更重要的是,我不習慣欠人人情,更別說以後兩人還得共處一個屋簷下,天天見到恩人的面孔,形同提醒我還債……

  「不要緊。」他溫和一笑,彷彿完全明白我說不出口的難為情。「來份『聖蒙特』的每週特餐如何?我喜歡蘋果汁配馬鈴薯派。您安心坐在這裡就好,我去幫您買。」

  「可是……我等一下還要寫報──」

  「我不會打擾您的。回來後,我會在醫院裡找間空房間,慢慢等著,您儘可放心享用遲來的午餐和寫實驗報告。七點鐘一到,我再過來找您。」

  「我……好吧!」

  「就這麼說定囉!」他愉快的道,轉身走向門口。小斯坦弗連忙大叫道:「等等我,華生!我跟你一起去!」翻下凳子,在門口趕上他。門關上後,他們兩人的語聲仍持續從走廊上飄來:

  「真是不可思議!他怎會知道我剛從阿富汗回來?」

  「這就是他特別的地方,你很快會見識到更多。」

  「挺神秘的一個人哪!真有趣!我很感謝你把我們拉在一起。要知道,『研究人類最恰當的途徑,還是從偉大的天才開始』。」

  「你把原句從『人』改成『天才』啦!不過改成『怪胎』可能更恰當。我敢說,你還沒研究出他是什麼樣一個人,他已把你研究透了。」

  「那我也要試試看,我……」

  交談聲漸遠漸淡。我微微一笑,瞥向前方地上的行李──認識不到一小時,他竟把全副身家放在我這裡,真不知是大膽,還是夠信任我?我隨手抓來一張紙,坐回桌前,開始寫明天要給雷斯垂德的血色素試劑報告,邊寫邊回味剛才的對話。

  這是我第一次感到,未來的日子如此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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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大功告成。」我滿意地一抖手,將筆拋進兩公尺外的旅行背包裡,捧起厚達七八頁的血色素試劑報告,吹乾上頭的墨水,捲起紙,塞入上衣口袋。

  然後,我聽到走廊上的腳步聲──他的腳步聲。

  該死!我寫到完全忘了時間。我急忙喝掉最後一口蘋果汁,把落地的馬鈴薯屑掃到桌下,以鞋尖踢進看不見的暗處;正當我一把抄起紙袋揉爛,看著它們在我用力一擲下,橫過六公尺的距離,「啪咚!」落入化驗室另一端的垃圾桶時,門開了。

  「您準備好了嗎,福爾摩斯先生?」他溫和有禮的道,順手提起行李,扛在肩後。「希望我沒有打擾到您。」

  「您來得正好,醫生,我剛寫完。」我微笑道,一面慶幸滿桌雜亂已收拾掉,否則像我這麼髒的室友,不把他嚇退三步才怪,一面伸手去拿大衣,道:「我們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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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及註解原作梗:

 

塔爾頓凶殺案報告是原作《馬斯格雷夫儀典》(The Musgrave Ritual)案中,H提及的案子,為H早年所辦案件之一,齋主自設為1880年案發。

 

特納太太Mrs. Turner)為原作《波宮秘史》(A Scandal in Bohemia)案中221B的女房東。由於在其他篇故事裡房東一直是赫德森太太,此案房東為何換人,歷來有各式各樣的詮釋。我自設赫德森太太和特納太太是好友,而特納太太為L的房東,《波宮秘史》案時赫德森太太剛好有事,必須離開幾天,特納太太就幫她代班。特納太太日後在我其他篇同人裡還會再出現。

 

瑪齊尼飯店於原作《巴斯克維爾的獵犬》(The Hound of the Baskervilles)案結尾中提及,為HW聽完歌劇後享用晚飯的地點。

 

布雷茲特里特Bradstreet)在原作《工程師大姆指》(The Engineer’s Thumb)案和《歪脣男人》案裡參與辦案,《藍寶石》The Blue Carbuncle案裡被提及,,1889年案發的《歪脣男人》案裡提到他已任警職27年(1862年入行),因此在此時(1881年)已入行19年。我自設他和L為摯友,早年兩人曾在薩里一同辦案,但L早在1872年就被升調來倫敦總部,他則直到1888年才被調上來。

 

L四年前辦案時救H一命之事,及HL辦案受傷,事後賭氣拒接案之事,在齋主的4篇福爾摩斯同人(已完成,未公開,預計3年後出本)裡將詳述。

 

刺絡針雜誌》(The Lancet)為1823年創刊之英國醫學期刊,曾於原作《巴斯克維爾的獵犬》案及《皮膚變白的軍人》(The Blanched Soldier)案中提及。

 

化驗室裡,HW的對話及W&小斯坦弗的對話靈感來自原作血字的研究》案,有些是引用原文,有些(如提到房東太太和租金、W解釋何謂小虎頭狗、W喜歡孟德爾頌的曲子W的起床時間、H的午餐等)則為齋主所加,非原作引文。

 

原作血字的研究》案提到,H觀察某位信差手背上刺的藍色大錨,因而判斷對方是海軍出身。

 

關於W養一條虎頭狗」的箇中含意,在此齋主引用福學研究者Jack Tracy的說法(《煙斗、帽子、放大鏡裡的福爾摩斯》,217頁)。

 

在原作血字的研究》案裡,HW次日中午才一起前往貝克街看房子;在此為配合齋主自設情節,改為當日傍晚。

 

在原作《血字的研究》案裡,W引用的原句為「研究人類最恰當的途徑,還是從具體的人著手」(The proper study of Mankind is Man);此句出自亞歷山大‧波普(Alexander Pope)的詩〈人論〉(An Essay on Man1734)。

 

謝謝大家耐心閱讀完Part2

也歡迎你們留言分享心得!

9月底會貼《初識探案》3(點標題可閱讀!)上來,

敬請期待!

閒逸齋主人莫凡 103.8.30. 10:14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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