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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6日

寫武俠小說最常被問到的十大問題(之一,下)

此篇承〈寫武俠小說最常被問到的十大問題(之一,上)〉
,請先看完該篇再看這篇,謝謝~

關於武俠,許多人長時間一直有個疑問,就是武俠小說描述的題材,大多不脫下列四種:


1.打打殺殺
2.三(多)角戀愛
3.復仇
4.爭名(如成為武林盟主)奪利(如奪埋在某海島的寶藏)

倒不是說這四種題材不能寫,關鍵在於大家寫著寫著,經過和結局都變得可預期了,也就是陷入讀者還沒看完就猜到一切的模式,想著「這種東西我也會寫」,然後把書一扔,走了~

關鍵在於要寫的話,如何不落俗套

比方說像打打殺殺,金庸常以搞笑的方式表現(如某反派大宗師決鬥時,某正派人物在旁鬼扯一通,扯到連讀者都想笑,害反派分心落敗~但只要武學常識夠的人都知道,宗師級的人在決鬥時,根本不會也不可能分心去跟別人對罵),溫瑞安早期的作品,則常殺得小反派血流成河、正派也死到只剩主角;相比之下,古龍卻能達到不死一人、不流半滴血,甚至不用直接描寫雙方出手,決戰氣氛就能攀上高潮──這,就是不落俗套。

又比方說像復仇,國仇家恨非報不可,似乎已成為小說人物的一大責任,有時自己想放過仇人,師父和親友還會催著你去報;然而,若是有主角從另一個角度來看,覺得與其畢生去追殺一個永遠也擊敗不了的大反派,還不如趁著無家無國一身輕,好好規畫未來的生活,追求自己的人生──這樣以放開心胸的態度,對待已成定局的悲哀事實(國破家亡),就是不落俗套。

當然,除了不落俗套,還有別的辦法,就是開發新的題材

 

比方說女性。不是說武俠作家沒有女的,但整體而言,男性作家仍占有絕對優勢。每個作家的風格筆法固然不盡相同,但在描寫女性人物時,仍因作家本身的性別,而難免有其局限。

舉個例子好了:在武俠小說中,女性人物之間的關係,幾乎不是親屬(母女姐妹)或同門(師徒或師姐妹),就是情敵。尤有甚者,這些女性人物一見面,若非互聊自己的情人如何如何好,就是為了共同的情人爭風吃醋,好像她們人生的唯一目標,就是男主角(或男性角色),跟他到天涯海角,為他療傷為他擋箭死亦不惜──她們難道沒有自己的朋友、自己的生活圈、自己的人生目標?為什麼她們幾乎都將愛情當成頭等大事,只要認定某個情人,其他家庭朋友理想什麼的,通通都不管了?當然,我並非說現實生活中沒有這種女性;但即便是在古代,翻查史料或或詩文小說,有理念、重友情的女性不乏其人,可為什麼歷來的武俠小說,卻鮮少呈現這女性的這一面?身為一位女性作家,儘管我非常喜歡寫男性人物,仍自認在女性人物人際關係的刻畫上,會有別開生面的嶄新呈現。

又比方說,小說人物的「現實」問題

彷彿俠客們雖一襲輕裝,包袱或懷裡卻總有花不完的錢,隨手一丟,就是一錠五十兩黃金落在櫃台,然後瀟灑地離開客棧。姑且不論光吃個幾十文錢的飯,為何要給數十倍於飯錢的小費,就說這些號稱「行俠仗義」、「視富貴如浮雲」的傢伙,究竟錢從哪裡來?古龍在《歡樂英雄》裡曾提到過,若是俠客搶了盜匪的錢後,先救自己的急,剩下的再拿去救人,那就不叫劫富濟貧,而叫黑吃黑了。關於武俠小說人物的經濟來源,一直都是讀者們相當好奇、甚至疑惑的話題;而在我今年三月即將上市的《杳杳寒山道》裡,你們將會看到小說人物的現實生活,看到江湖人如何在堅持理想與填飽肚子間,做出微妙的平衡;看到武功再厲害的英雄俠女,在手邊沒錢又得住客店時(笑),如何以智逃脫交不出房錢的困境。

在看完武俠小說本身&足可開發的特質後,最後,讓我們回到「為什麼要寫武俠,不寫別的文類」這個問題。

推理小說,以縝密緊湊、深富冒險性和科學演繹的劇情,引導讀者追著偵探和助手的腳步,一窺犯罪下的真相、正義背後的掙扎;奇幻小說,以瑰麗萬千的架空世界取勝,魔杖般一揮,在讀者面前變出前所未有的天地;言情小說以男女情愛為線,多角戀情和外界阻礙為針,織出一幕幕淒婉纏綿的浪漫畫面。

但武俠小說,卻是集三者之大成。

武俠小說有推理,卻有著推理小說較不強調的戰鬥場面;武俠小說有奇幻,卻能與現實世界緊密扣合,架空而不架空;武俠小說有言情,卻可以不限於男歡女愛,而是更深入探討友情、親情,以及人靈魂深處的真本性。

我深愛《福爾摩斯》,我愛《神鬼奇航》,我喜歡《魔戒》和《哈利波特》,我寫過各式各樣和它們相關的同人文或自創文(當然,看我的部落格版面,就知道我最喜歡寫《福爾摩斯》同人了~笑)。

但值得我將靈魂徹底拋擲其中,而永不言悔的,就是武俠小說。

我愛我的小說

這便是我為它奮鬥的最大理由。

閒逸齋主人莫凡 筆100.1.6.9:10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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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1. 江湖門派話生存: 武俠小說的職業&社會救濟
2.寶藏、寶刀與秘笈:害死武俠小說的三大要素

2 則留言:

  1. 看到武俠小說人物的經濟來源那裡,我笑了。沒有錢真的不好受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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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說得好啊!是呀,錢其實是古代俠客的一大考驗,但卻很少有人提及。

    要知道,四千文錢=四兩銀子=一兩金子,一文錢約等於現代兩~三塊台幣(查書查到的),因此基本上沒人會隨便往桌上扔一錠五十兩金元寶來付帳,那就像去路邊攤吃飯、卻付了足以吃喜來登飯店的帳一樣可怕,等於是告訴所有盜匪「老子很有錢,快來搶我啊哈哈」(除非你是打算請幾百人的客)~但武俠作家向來都懶得思考這一點,長期因循前人寫法,久了就寫出這種荒謬的東西啦~

    如果說武俠小說到如今又需要改變,那就從我開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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