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瀏覽量----破10萬我就去慶祝

2012年4月17日

對《福爾摩斯》原作的十大誤解之一(下):Sherlock Holmes,家事差勁的骯髒宅男(?)

        自去年十月以來,因Sherlock Holmes 2電影(A Game of Shadows)BBC Sherlock series 2即將上映,網路上狂搜福爾摩斯和華生的人也倍增(電影及影集播出後,人數更是爆增)。每當看到有人點閱我許久以前貼上的兩篇福爾摩斯原作分析文,我都特別開心。
  這也是促使我決心打出(下)篇的原因之一。
  另外一個原因是,我答應過你們,下篇一定會貼;但我身為武俠小說家,雖說武俠以外我最愛的便是福爾摩斯,但我的武俠小說畢竟是我的摯愛,又是我將來安身立命之道,在忙之又忙的碩三論文期間,宣傳小說自然是第一優先。
  終於,在斷斷續續打了幾個月後,(下)篇總算是放上來了~間隔久遠(一年啦!),先帶大家回顧一下(上)和(中)篇的內容吧!

  在(上)篇裡,我們發現原作裡的福爾摩斯並非不會打理三餐的大宅男,而是肯為華生下廚及泡熱巧克力,寧可自己餓死也要讓摯友吃飽的治家的能手」(housekeeper);(中)篇裡,我們打破福爾摩斯是個成天懶在家裡憂鬱+吸毒的頹廢形象,重新看到原作裡能文能武,兼有音樂、考古及武術天份,且熱愛和摯友華生一同散步、一起泡土耳其浴的福爾摩斯。

  而在今天的(下)篇裡,我們將一起來看到,福爾摩斯是否真如電影版和BBC Sherlock所呈現的,儀容超糟糕&房間一團亂,全靠華生老媽子/賢妻般照料他起居;而隱藏在福爾摩斯偉大光芒後的──華生的生活起居,亦將一一於文中展現。


  正文開始前,我再次聲明,本人是Sherlock Holmes原作、電影版(Sherlock Holmes 2009 & Sherlock Holmes: A Game of Shadows)及BBC Sherlock Series1&2強烈愛好者,尤鍾愛福爾摩斯本人。因此,以下對於電影/影集常漏拍或選擇性呈現原作的評論,絕非因我不喜歡電影版或BBC改編!而是我希望大家在欣賞電影/影集改編的同時,也能明白原作裡的福爾摩斯&華生是個什麼樣的人,而不會以A改編中的兩人特質去攻擊B改編的兩人特質。比方說,影評「福爾摩斯哪有這麼粗野」或「華生哪有這麼火爆」的人,是否曾看過原作裡不僅是紳士,更是個業餘拳擊手和柔道高手,還時常化妝為乞丐甚至老太婆深入貧民窟打探情報的福爾摩斯?又是否看過原作裡被稱為“a man of action,” 多次以拳頭和槍追隨摯友辦案的華生?我只希望能探討一般人受到電影/影集改編的影響,普遍對《福爾摩斯》原作生出的十大誤解,以還原我們最愛的偵探和他忠實的華生。

~~~~~~~~~~~~

  關於是否「儀容超糟糕」這點,基本上只要看《巴斯克維爾的獵犬》(The Hound of the Baskervilles),華生在福爾摩斯沼地的藏身處外見到他時,對他的形容就可知曉:

  他身穿蘇格蘭呢的衣服,頭戴布帽,看起來和任何在沼地上旅行的人完全一樣,他竟還能像貓那樣地愛護著個人的清潔,這是他的一個特點,他的下巴還是刮得光光的,衣服也還像是住在貝克街時一樣的清潔(中文版四之三P112

  In his tweed suit and cloth cap he looked like any other tourist upon the moor, and he had contrived, with that catlike love of personal cleanliness which was one of his characeristics, that his chin should be as smooth and his linen as perfect as if he were in Baker Street. (英文版Volume II P116)

(看來BBC Sherlock 1.3福爾摩斯拍得像蜷縮沙發上的小貓,也不是沒有原因的啊……)

 

  不過,電影版會選擇呈現福爾摩斯不修邊幅的一面,倒也其來有因。因為原作裡的他實在是太常為了辦案,把自己餓得消瘦不堪;或是扮成當時社會裡的下層階級,如工人(《米爾沃頓》(Charles Augustus Milverton)、《法蘭西絲‧卡法克斯女士的失蹤》(The Disappearance of Lady Frances Carfax) 《王冠寶石案》)、流浪漢(《綠玉皇冠案》(The Beryl Coronet))、毒癮者(《歪脣男人》(The Man with Twisted Lip))和潦倒老水手(《四簽名》(The Sign of Four))來辦案。

  由於福爾摩斯向來穿著樸素,書中他平常的衣著常被一筆帶過(例如《波宮秘史》(A Scandal in Bohemia)裡的「他就和往常一樣身穿花呢衣服,風度高雅地出現在我面前」,反而是他化妝外出辦案時的髒污外貌和破爛衣著得到作者詳細的描寫。這或許就是大偵探給人「儀容超糟糕」印象的原因吧!


  至於「房間一團亂」,這點我倒頗為贊同(笑),不信請看《馬斯格雷夫儀禮》(The Musgrave Ritual)內名傳千古的這一段,括號內是我自己加的註:

  我們的房裡常塞滿了化學藥品和罪犯的遺物,而這些東西經常放在意料不到的地方,有時突然在奶油盤裡天啊華生你該不會吃下肚了吧……),或甚至在更不令人注意的地方出現,可是他的文件卻是我最大的難題。他最不喜歡銷毀文件,特別是那些與他過去辦案有關的文件,他每一兩年只有一次集中精力去歸納處理它們。……這樣月復一月,他的文件越積越多,屋裡每個角落都堆放著一捆捆的手稿,他絕不肯燒燬,而且除了他本人外,誰有不准把它們挪動一寸。

  有一年冬季的夜晚,我們一起坐在爐邊,我貿然向他提出,等他把摘要抄進備忘錄後,用兩個小時整理房間,搞得稍稍適於居住一些。他無法反駁我這正當的要求,面有慍色其實應該翻成「一臉可憐兮兮,引人同情」,因為rueful的意思並不是「生氣」),走進寢室,一會兒就返回,身後拖著一只鐵皮大箱子(中文版四之二P77-8

  Our chambers were always full of chemicals and of criminal relics which had a way of wandering into unlikely positions, and of turning up in the butter-dish or in even less desirable places. But his papers were my great crux. He had a horror of destroying documents, especially those which were connected with his past cases, and yet it was only once in every year or two that he would muster energy to docket and arrange them . . . Thus month after month his papers accumulated until every corner of the room was stacked with bundles of manuscript which were on no account to be burned, and which could not be put away save by their owner. One winter’s night, as we sat together by the fire, I ventured to suggest to him that, as he had finished pasting extracts into his commonplace book, he might employ the next two hours in making our room at little more habitable. He could not deny the justice of my request, so with a rather rueful face he went off to his bedroom, from which he returned presently pulling a large tin box behind him  (英文版Volume I P604-5)

  這點電影版和BBC Sherlock倒是都呈現得很好。2009電影版裡,福華那間起居室啊~真可說是宅男的天堂(笑),信件、手槍、餐盤、易容物、書、虎皮(福爾摩斯鋪在地上睡覺用)等等全亂七八糟擺在一塊;除了華生,任何人都不可能忍受這樣的室友八年再八年吧(原作兩人同居期為18811888 11月,以及1894 4月-1902 8月)!但對福爾摩斯來說,這樣的亂七八糟其實是亂中有序的,正如電影裡他對女房東赫德森太太說的那句話:「別亂碰!每樣東西都如往常一般,放在適當的地方……老媽子」( “Don’t touch, everything is in its proper place, as per usual...Nanny.”),只不過是除他以外的人都不覺得而已(笑)~BBC Sherlock的起居室也亂得不相上下,尤其強調福爾摩斯愛把人體部位到處放的習慣,例如把眼珠放進微波爐加熱(天啊換了我是華生,一定奪門而出),或把人頭擱在冰箱裡。


  提到生活起居,在福爾摩斯和華生的同居生活裡,到底是誰照料誰?我在(上)篇已提過一點:原作裡的福爾摩斯有不少為華生下廚、叫外送、泡熱可可及關心其飲食的紀錄。

那華生對福爾摩斯呢?

  其實,身為退伍軍醫的華生,極不會料理三餐。翻遍全書,我找不到任何直接描述他下廚的段落,甚至連做簡單的早餐都沒有。請看以下例子:

l   《血字的研究》(A Study in Scarlet

  那是三月四日,我比平常起得早了一些;我發現福爾摩斯還沒有吃完早餐。房東太太一向知道我有晚起的習慣,因此餐桌上沒有安排我的座位,我的一份咖啡也沒有預備好。我一時沒有理由地發起火來,立刻按鈴,簡潔地告訴房東太太,我已準備使用早餐。中文版四之一P15

It was upon the 4th of March, (…)I rose somewhat earlier than usual, and found that Sherlock Holmes had not yet finished his breakfast. The landlady had become so accustomed to my late habits that my place had not been laid nor my coffee prepared. With the unreasonable petulance of mankind I rang the bell and gave a curt intimation that I was ready (英文版Volume I P15).

  雖然身為一位中產階級的英國紳士,華生的確不必親自動手做飯,但跟享受自己下廚,以及餓了時可隨手「從餐櫃上放著的大塊牛肉割下一塊,夾在兩片麵包裡,然後把這乾糧塞進口袋,就出發探險去了」(《綠玉皇冠案》,中文版四之一P437)的福爾摩斯相較起來,在兩人的同居生活裡,他扮演的確實是較為男性的角色,不像福爾摩斯有既愛冒險犯難,也愛居家生活(domesticity)的微妙雙重性。

  再來提到華生的睡眠習慣。除了福爾摩斯於《臨終的偵探》(The Dying Detective)和《顯貴的主顧》(The Illustrious Client)詐病及半裝傷臥床時,華生進到他臥室裡去探望他,翻遍全書,從未見到華生叫福爾摩斯起床的紀錄,反而是福爾摩斯時常扮演人形鬧鐘,大清早把華生叫醒。請看以下例子(同樣,括號內是我自己加的註)

l   《斑點帶子案》(The Speckled Band

   事情發生在一八八三年四月初的時候。一天早上,我一覺醒來,發現歇洛克‧福爾摩斯穿得整整齊齊,站在我的床邊。……而壁爐架上的時鐘,才剛七點一刻……

 「對不起,把你叫醒了,華生,」他說,「但是,你我今天早上都命該如此,先是赫德森太太被敲門聲吵醒,接著她報復似地來吵醒我,現在是我來把你叫醒。」

 「那麼,什麼事──失火了嗎?」

 「不,是一位委託人……中文版四之一P356-7

It was early in April in the year ’83 that I woke one morning to find Sherlock Holmes standing, fully dressed, by the side of my bed . . . and as the clock on the mantelpiece showed me that it was only a quarter-past seven . . .

  “Very sorry to knock you up, Watson,” said he, “but it’s the common lot this morning. Mrs. Hudson has been knocked up, she retorted upon me, and I on you.”

   “What is it, then—a fire?”

   “No; a client. . . .” (英文版Volume I P397)

這畫面,這對話,怎麼看怎麼歡樂啊~)

l   《修道院公學》(The Priory School

 「……明天一清早我來叫你,你和我一起出去試試,看能否給這個神秘的案件找出一線光明。」

  天剛剛發亮,我一睜眼就看到福爾摩斯細長身子站在我的床邊。他已經穿好了衣服,並且顯然已經出去過了。(中文版四之二P302

“ . . . I will call you early to-morrow morning, and you and I will try if we can throw some little light upon the mystery.”

The day was just breaking when I woke to find the long, thin form of Holmes by my bedside. He was fully dressed, and had apparently already been out (英文版Volume I P865). 

l   格蘭其莊園》(The Abbey Grange)                       

  黎明時分,有人推動我的肩膀,我醒來一看原來是福爾摩斯。他手裡拿著蠟燭帶著          

焦急的面容,俯身告訴我發生了一件緊急案子。     

他喊道:「快,華生, 快!事情十分急迫。什麼也不要問,穿上衣服趕快走!」

中文版四之二P426

. . . that I was waken by a tugging at my shoulder. It was Holmes. The candle in his hand shone upon his eager, stooping face, and told me at a glance that something was amiss.

“Come on, Watson, come!” he cried. “The game is afoot. Not a word! Into your cloths and come!” (英文版Volume I P1009).

“The game is afoot”忘了哪個版本翻成「冒險正在進行中」,聽起來比遠流版好)

(當時是寒冷的冬天,就姑且相信華生沒有裸睡吧!不然福爾摩斯……


  為什麼會這樣呢?原因就出在相較於福爾摩斯,華生向來起床晚。十九世紀的英國紳士約在上午十一點時享用早餐茶或早午餐,從《斑點帶子案》華生七點一刻被叫醒覺得太早,而《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The Boscombe Valley Mystery)裡他和妻子共進早餐約為十點四十五分看來(因福爾摩斯電報中要求他半小時內抵達火車站,也就是十一點十五分),華生起床的時間可能在九點(婚後)到九點半(婚前)之間。

  (對於我們這些現代人來說,如果能像華生這樣「睡到自然醒」,那就太幸福了……

  但福爾摩斯的生活習慣就不這麼紳士了。他常在華生起床前,就吃完早飯出門了(見《血字的研究》中文版四之一P11英文版Volume I P11,而他的早餐時間,從《工程師大姆指案》(The Engineer’s Thumb)華生七點多和受傷的工程師乘車直奔貝克街,三人一同吃早餐看來(中文版四之一P381-4英文版Volume I P423-7),約在八點左右。加上他吃早餐前向來會先抽抽煙,看看報紙,可推之他至少七點(或更早)就起床了。案情緊急或困難時,他就是整晚不睡(如在《四簽名》或《歪脣男人》)也無所謂。因此,由他來叫醒華生也是很自然的。

  不過幸好,軍隊裡養成的高度紀律性和服從度,也讓華生即便是在夢中,亦能聽到福爾摩斯的瞬間召喚,少睡幾個小時也要陪摯友辦案(見上述引片段三例)。

  由此可知,2009電影版裡那個在虎皮上睡到自然醒(而且華生都出門了)的福爾摩斯,以及BBC Series 2.1裡像小寶寶般,一起床就急著找華生媽媽的福爾摩斯(雖然他是因被艾琳弄昏),純為導演及編劇的創意改編~(不過都演得很可愛,我喜歡)。電影版續集裡多了點補筆,就是讓華生在馬車裡宿醉未醒(笑),由福爾摩斯叫醒,算是稍呼應了一下原作的設定。


  提到電影版的華生,很多人習慣認定原作的華生就是典型中產階級紳士,對電影版(2009 &續集)好賭、醉酒、狂跳舞的華生格外不能忍受;然而,其實原作的華生本來也不是個生活習慣多好的紳士。

  比方說,在《三個大學生》(The Three Students)中,兩人住在大學城時,福爾摩斯曾幽默地表示:「華生,你總是不停地抽煙,還不按時吃飯,我想房東會通知你退房的,而我也要隨著你倒楣了。」(中文版四之二P382)。另外,在批評福爾摩斯髒亂的《馬斯格雷夫儀禮》裡,華生也承認,自己「在阿富汗時那種亂糟糟的工作,還有放蕩不羈的性情(這裡的「放蕩不羈」原為 “Bohemianism,” 就是華生常拿來形容福爾摩斯多亂多隨興的同一個詞~),已使我相當馬虎,不是一個醫生應有的樣子」(中文版四之二P77

  由此可知,華生個人生活習慣雖然只比福爾摩斯好一點,但也好不到哪去。也許這就是他能忍受福爾摩斯式起居室多年的原因之一(笑)?

  而且,華生雖不像福爾摩斯有可卡因和嗎啡癮,卻也有足以浪擲一半傷殘撫卹金的賭癮。

  在《血字的研究》裡,我們知道他退役後,傷殘撫卹是每天十一先令六便士(中文版四之一P5英文版Volume I P4)。當時一鎊等於20先令(5美元),一先令12便士,一名中產階級單身漢房租(附三餐)一週大約50先令(參考《紅圈會》(The Red Circle),中文版四之四P53英文版Volume II P379),也就是一天大約7.14先令。華生一天只有11.5先令,扣掉房租後,只剩4.36先令(=1.09美元=32.7台幣),怎麼看都覺得他只有儘量待在家裡,才能省錢度日。可是,華生居然還「錢一到手就花光了,大大超過所能負擔的開支」(《血字的研究》中文版四之一P5)。


  華生明知自己是個窮軍醫,還花錢花得這麼兇,根本原因就在他的賭性。《肖斯科姆別墅》(Shoscombe Old Place)裡,當福爾摩斯問華生懂不懂賽馬時,華生就坦承「我的負傷撫卹金有一半都耗在這上面了」(中文版四之四P338)。難怪2009電影版的福爾摩斯曾不懷好意(笑)對瑪麗點明華生曾賭到兩人差點付不出房租,要她小心嫁妝別被華生賭掉,後又勸華生不要拿買婚戒剩下的零錢去賭;續集更直接丟出華生在單身派對裡和眾人賭成一片,瘋狂搶錢(笑)的畫面。

  為什麼華生生活這麼隨興呢(尤其是在與福爾摩斯同居期間)?因為他是個閒閒無事的半殘退休軍醫,人在失業時,生活步調總會慢下來的;而且他自己也承認,不像福爾摩斯對辦案有無窮盡似的旺盛精力,要為此早起並生活規律,總是不太容易。如此一來,他會睡到自然醒,賭到口袋空,也就不足為奇了。


  幸好,福爾摩斯對此不是全無對策。大偵探一方面採軟性拯救法,也就是三天兩頭藉破案慶功或商討案情之機,邀華生去飯店享用美食(《巴斯克維爾的獵犬》),一道去聽演奏會或歌劇(《紅髮會》(The Red-Headed League)、《巴斯克維爾的獵犬》、《紅圈會》),當有機會從有錢人那裡榨一筆鉅款(12000英鎊)時,也沒忘了分華生一半(《修道院公學》),讓摯友逐漸脫離貧窮無趣的生活。

  另一方面,他也嚴格管控華生的用錢方式。在《跳舞的人》(The Dancing Men)裡,華生就像把薪水全交由太太管理的好好先生一樣,把自己的支票簿鎖在福爾摩斯的抽屜裡(附贈鑰匙一把);從華生的花錢習慣來看,這大有可能是福爾摩斯要求的吧(電影版也有明點)!也因此,當《跳舞的人》裡,撞球球友瑟斯頓提議和華生在南非一起投資時,華生拒絕了,畢竟他的錢都在摯友手裡管著嘛(笑)!總之,透過大偵探的居家財務管控,醫生總算學會不亂花錢了。

  結論是,我真想給這本書下個副標題:《華生和福爾摩斯:失業的老公和默默體貼的主婦》(開玩笑的~)!

~~~~~~~~~~~~~~

  呼!歷時一年,十大誤解之一總算打完了。

  當初只是,看到網路不少以JB版或BBC版為正統,大批電影版的論調,心裡十分難過,一時意氣用事(喂),就打了(上)篇;沒想到越打越多,到後來只好忍住一次打完之一的衝動,分三次慢慢打(是慢慢拖吧),誰知一拖就拖了整年啊!

  在此,要謝謝幾位堅定不移,喜愛我福爾摩斯分析文的朋友,更要謝謝許多我不認識的人,默默地點閱這三篇文。看到有那麼多來自世界各地的同好在看文,我非常高興,也很感謝你們對福爾摩斯的熱情!謝謝大家(鞠躬)!!

  除了不斷寫福爾摩斯同人文,我也會繼續打分析文的,因為原作實在有太多有趣的地方可以討論了,像是福爾摩斯和華生同睡一房(或一床)的場景(附曖昧對話?),福華共用一支牙刷,福爾摩斯和雷斯垂德的友情,福華&莫里亞蒂和莫蘭的微妙對照,激動起來會揍人的華生(你沒看錯,這不是電影改編,原作真的有)……真是怎樣寫都寫不完!未來還望你們多多支持,一起來投入福爾摩斯的世界吧!!!

閒逸齋主人莫凡 筆101.4.17.5:11PM.


*延伸閱讀:
2. 福爾摩斯同人文1:《跨國宿敵案》-1

http://jshw7654.blogspot.com/2011/06/1-1.html#more

3. 福爾摩斯2(Sherlock Holmes: A Game of Shadows)觀後感
http://jshw7654.blogspot.com/2011/12/2sherlock-holmes-game-of-shadows.html 
4. 《福爾摩斯》與勞基法(上):福華篇&雷斯垂德篇
http://jshw7654.blogspot.com/2018/06/blog-post.html
5. 《福爾摩斯》與勞基法(下):瑪麗篇&華生篇&雙莫篇

5 則留言:

  1. google blog不讓我每段空一行,因此我只能以起首空兩格代替;若有人看得眼睛很累(我有同感),我在此致歉。

    然後,格蘭其莊園下方那行空白怎麼弄就是弄不掉~同樣在此致歉!

    回覆刪除
  2. 喔喔喔久違的分析文~ 其實我覺得H是懂得打理生活的人(如果沒有沉迷於案件的話);華生則是如果沒當過兵大概會更墮落些,這種微妙的兩面性其實蠻人性化的,像我沒要緊事作也是懶得要死...

    看過分析就可以感覺到其實H&W可以歷久不衰,就是因為他們被刻劃出多面的性格,接近原型人物而非典型人物,這才是角色如此深植人心的原因吧。

    回覆刪除
  3. 對啊!當初看W有時描述H生活作息規律,有時又說他Bohemian,一直不太明白;直到深入研究H的生活,才知道H是案件輕微或沒案件但有事做(如上實驗室)時,就可以過得很規律;但若辦案壓力太大或完全閒到發慌,就會一整個亂來(笑)~W也是一樣,如果不是有某人好好管著他(是養著他吧),他會又懶又亂花錢到不可思議的程度,跟我們的大學時代有得拚(笑)~

    聽說Doyle把不少他自身的生活習慣都分給了HW,也許當他看到這麼多讀者對兩人的人性面感同身受,也會滿足地偷笑吧!

    回覆刪除
  4. 因為跟朋友討論電影版福爾摩斯的角色刻化(個人很喜歡電影裡的呈現,朋友則是覺得跟原作差多了),因此在尋找佐證自己論點的文章時,搜尋到版主這花費諸多心血的分析。

    看完後,除增進自己對已快淡忘的原作描寫,多添一分回憶,也了解到其實不論影集還電影,只要被人改編過後,都會有錯誤的刻畫與呈現。

    為感謝版大辛苦的撰寫分享,在此留言特別感謝。~XD

    回覆刪除
  5. 剛起床就看到您的留言,非常高興!!!謝謝您的感謝和讚美~是很辛苦沒錯,不過對Sherlock Holmes的熱情在我心裡燃燒嘛!加上我碩士論文也在研究HW,平常又在寫同人,一整個就陷入為此瘋狂的狀態(笑)~

    其實我覺得很多覺得"電影和原作差多了"的觀眾,都沒有真正詳讀過原作,或只看過公認經典的JB版.其實如您所說,任何版本的呈現多少都會改編,只看改編程度到多大;至於原本HW的形象,還是得從回歸原作去找,才不致"以改編比較改編"來探討哪個版本的HW比較真實.

    當然,每個人仍可以對HW有自己的喜好,不一定非得緊貼著原作來看.以我個人觀點而言,所有改編中我最喜歡電影版,因為我覺得電影版不但80%符合原作,還挑明許多原作的弦外之音(如H對W結婚,選擇安定生活的牢騷,原作除了人所共知的《四簽名》案外,還可找到不少幽微的證據,只是當時出版審查機制嚴格,又有Oscar Wilde的同性戀案件爆發,身為Wilde好友的Conan Doyle可能因此而行文較為含蓄,以免引起爭議),卻又不像BBC版公然放閃到宇宙皆認定配對(現代版少了19世紀版的低調壓抑),另外又與我個人的友情經歷暗合,因此看得特別有感觸.

    最後,再次謝謝您的留言!知道自己寫的文有人認同,對作者而言,真是最幸福的事了.

    回覆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