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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13日

福爾摩斯同人文7:《初識探案》1

齋主好久沒上來貼新文了。在流感與翻譯case交纏下,我終於成功打完新文的Part1,貼上來跟期盼已久的各位分享。

原本依順序,出完第1+3篇福爾摩斯同人文(《跨國宿敵案&臨終的偵探和雨中的醫生》)、第2篇福爾摩斯同人文(《走上絞刑台案》)後,應該輪到兩年前就寫完的第4篇。不過第4篇風格實在是黑暗哀沉,糾結程度更勝1&2&3,而我想讓大家看點清新愉快的東西(加上第5篇和第6篇也都還沒寫完),於是選了先貼今年六月寫完的7篇福爾摩斯同人文──《初識探案》,希望你們會喜歡!


以下是《初識探案》一文的小小簡介
(1)英文譯名A Case of Acquaintance
PS.中文書名《初識探案》本身是個雙關語,可指關於福華初識的這件案子,亦可指華生初次認識福爾摩斯所從事的推理探案一職;不過英譯我就只取前一種意思,否則出本時兩列英文書名打在封面,會很長很占空間啊~)
(2)案發時間188113月,在原作《血字的研究》(18813月)案前後
(3)創作時期100.6.7.4:16pm(開稿原因印象中是上課時寫完《走上絞刑台案》,閒閒沒事做,突發奇想來寫這篇~老師請不要轟我啊!)-103. 6.4. 10:15pm(實際創作時間沒那麼久,因為中間至少停了一年去寫第8篇同人)
(4)字數8萬字(手寫稿,字數略估)
(5)風格原作&電影向(不過主題有受到俄版影響,Mycroft的性格部份受到BBC第一季影響),清水摯友文,歡樂溫馨+推理+少許冒險動作
(6)案件主述者:福爾摩斯&華生
(7)出場人物:福爾摩斯、華生、赫德森太太、雷斯垂德、邁克羅夫特(哥哥笑點無限!)、莫里亞蒂、莫蘭、小斯坦福、葛萊森(跟雷斯垂德不斷歡樂鬥嘴~笑)、其他原作人物(如幾位名氣較低的蘇格蘭場警探)及少許自創人物(如福爾摩斯家老神在在的老管家)
(8) 大意看福爾摩斯和華生最初幾個月笑料百出、
驚險刺激的同居生活這對性格與習慣完全不搭的室友
是否能相處愉快慈祥的新房東赫德森太太老好人警探雷斯垂德,
及總愛插手管幼弟閒事的邁克羅夫特能解開兩人的誤會嗎
神秘的莫里亞蒂教授(及暗中隨扈的莫蘭)對華生的莫名關切,
又將對兩人的關係造成什麼影響?
 
 



為了讓對原作不熟的人也能迅速陷入福爾摩斯的世界,文中還附有註解,讓大家對維多利亞時期的倫敦以及書中人物更加熟悉(唯一的變動是,度量衡我一律採公尺而非英呎,方便華人讀者理解)。


註解提及原作處,中文版引自遠流版(2001初版九刷),英文版引自Bantam Classic版(1986發行,2003再版)。文中原作譯名除了少數變動(如梅麗改為瑪麗),俱來自遠流版;若有與遠流版譯文不同,會在註解內說明。此外,註解中福爾摩斯簡稱為H,華生為W,雷斯垂德為L,邁克羅夫特為My,莫里亞蒂為M,莫蘭為Moran,特此告知。


另外,在此發表disclaimer:《福爾摩斯》的著作權法律上只屬於Sir Arthur Conan Doyle,不屬於我本人。不過私心以為,《福爾摩斯》儘管被同人文/電影/影集一寫再寫、一拍再拍,其實它不屬於任何瘋狂熱愛它的大眾,不純屬於作者本人,更不屬於我,而是屬於Sherlock Holmes & Dr. Watson,屬於這對曠古絕今的摯友,而貝克街221B也將永遠存在


《初識探案》除了獻給Holmes & Watson, Moriarty&Moran, Lestrade, Mycroft, Mrs. Hudson等我熱愛的角色,也一如既往地獻給前摯友JW:謝謝她當年固定每周閱讀我的福爾摩斯同人文,給予我精神上的支持。也獻給近年來和我一起擺攤賣本的阿娟和丹澐:前兩本同人有人買,多少鼓舞了我把當年寫到中斷的這篇文在半年內熱血衝刺趕完(笑),而且丹澐你的莫花文真的激發我寫出更多教授和華生的微妙對話(笑)~謝謝你們!!!


獻詞完畢,以下是Part1關鍵詞句:


你要學的事還有很多,歇洛克、「快進來,孩子!快進來」、「我可不想我哥笑容滿面的安插助理來當我室友、「我在這裡,等著您帶他回來


準備好開始閱讀正文了嗎?一起來看Part1吧!

  1. ~~~~~~~~~~~~~~
      初春,雪未融。
      我拖著三只大皮箱,斜切過冰凍的路面,沒遇上半輛馬車,但我並不意外──半夜兩點半的倫敦街頭本就沒什麼人,除非聚眾談判的黑幫。
      五分鐘前,我衝出蒙塔格街租屋處時,還恨不得迎面撞上幾個搶匪,好把他們狠揍一頓,以發洩怨氣,順便抓他們到蘇格蘭場,嘲諷雷斯垂德道:「你們警方真的有在巡街嗎?」再欣賞警探困窘瞪我的表情。
      但現在被寒風撲面一吹,滿腔怒火逐漸冷熄,化為深切的孤獨感,深到我自己都不願承認。
      「既然您這麼想,克蒂絲太太,我很抱歉地告訴您,我必須離開……只是您對此也許不感到抱歉。」
      為什麼我就是找不到願意包容我練槍和拉提琴的房東太太,及心胸寬大的左鄰右舍?為什麼我將謀殺犯斷掉的小指擱在──我真的不是故意──冷掉的紅茶裡,會引來收拾餐盤的女傭尖叫?他們難道不知道,犯罪在這座城市是稀鬆平常的事?為什麼就不能接納一位偵探住在他們周邊,保護所有人?還是我的生活習慣真與世人格格不入?
      「你要學的事還有很多,歇洛克。」邁克羅夫特的嗓音從我心底淡淡響起。我猛踢了冰上積雪一腳,激得碎冰餘雪四散飛揚。
      沒有人出來見我。沒有人。
      我恨恨坐在其中一箱行李上,雙臂交抱,仰瞪著路燈微光,身體越來越冷。忽然,我瞥見腳邊一個眼熟的褐影──我憤怒一踢時,從口袋掉出的錢包。我將它撿起,打開來數了數,然後放進口袋,陷入沉默。
      我知道邁克羅夫特家在哪,也知道雷斯垂德住在哪,但我無論如何,也不要找他們求助!
      可是,我要怎麼找到另一個每週兩鎊半的房子?三鎊是我僅餘的錢了。而我除了房租,還須花錢在辦案上……
      煤油不足的路燈漸漸轉暗,終於「啪!」地熄滅。
      絕不能待在這裡等死!一個極富科學、邏輯和推理能力的頭腦,若活生生凍斃在倫敦街頭,未免也太便宜作奸犯科的人了。
      我躍下行李箱,繼續拖著它們,咬牙往月落的方向前進。

  •    △    △    △    △
      晨光慵懶地灑落克萊梯利安酒吧外。街道上隱隱傳來工人卸貨時的吆喝,和送麵包的學徒伴隨濃濃穀香飄入窗縫的腳步聲。酒吧內卻靜寂無人,除了吧台後的老酒保一臉倦怠,擦著紳士貴婦以之飲至半夜的高腳杯,就只有酒吧深處,燈火不及的牆角陰影中,一名獨坐桌前,凝視面前白蘭地的男子……
      那就是我。
      我不太確定,自因槍傷及傷寒被迫提早退伍,回國獨居以來,究竟過了多少時候:我成天漫無目的地遊走,在河濱、在市區,甚至到任何高尚市民都不願涉足的貧民區;每天十一先令六便士的傷殘撫恤,就像為秋風吹過的掌心枯葉,很快便飄散了;我恍惚地出門,恍惚地回到旅館,恍若不覺白日已遞嬗為繁星滿天的黑夜,不記得自己一整天說過什麼、做了什麼。
      我到底……活著……做什麼呢?
      「喂,醫生!」老酒保終於擱下杯子,朝我望來,不耐煩的道:「你要坐到什麼時候?我們已打烊啦!就算你被老湯普森趕出去,沒旅館住,也不能在這待一輩子啊!」
      我沒答話,只是持續看著杯口發呆;杯中的淡淡白蘭地,究竟能否映照出我靈魂的真貌?
      「諾桑伯蘭第五明火槍團軍醫助理約翰‧華生醫生,」我茫然抬起頭,只見老酒保已來到我面前,曲起右手食指,敲敲我面前的桌子,震得酒水微晃,一字字道:「聽著!我很同情你,但你從昨晚八點被趕出來後,就坐到現在!你得給自己找個地方住,小夥子。」
      我點點頭,不確定自己是表示贊同,還是不曉得要說什麼。
      「聽我說,醫生。」老酒保口氣放緩下來,道:「河濱路上的旅館沒一家不貴的。貝克街、哈利街和溫波街那邊都是住宅區,也有出租診所。去租一間吧!軍醫該上過大學,要念很多書吧?難道你願意在酒吧裡待到腐爛長蟲,就這樣混過下半生?」
      我深深嘆了一口氣,艱難的道:「我回國以後,花錢沒有……不是很有……節制,別說診所,連一房一廳的普通公寓都未必住得起。」
      「那就找人跟你合住哇!」
      「誰會想跟一個……傷病滿身,沒錢、沒工作,親人又不知下落的人合住呢?」
      老酒保皺了皺花白的疏眉,道:「這我就不知道了。」
      我默默注視著酒杯,直到晨光已亮到將杯底拖出長長的紅褐影,宛如傷兵離開戰場時,一路灑下的血痕,才將酒一飲而盡,低聲道:「一共多少?」
      「兩瓶三先令。」
      我往口袋一摸,摸出三先令六便士,擱在空杯旁,低聲道:「謝謝您……先生。」
      兩個小時後,我發現自己在車水馬龍的大街上閒晃。我經過艦隊街,聞到法式蛋糕店飄來的巧克力和鮮奶油香味;見到貴婦乘著高大華麗的深紫色馬車,自兩名扛著馬鈴薯袋,邊擦汗邊抱怨的女傭旁轆轆駛過;聽到某家戲院門口,傳來小提琴演奏的美妙琴聲;水溝飄來蚊蟲滋生的腐敗氣味,和妓女沿街拉客時身上濃郁的香水味融而為一。
      這裡已不是戰場;這裡是倫敦。我的戰鬥技巧已毫無用處。而我的醫術……誰會給走路一跛一跛,連針筒都拿不穩的人看病,即便他擁有倫敦大學醫學博士學位?
      而且我的心靈創傷──邁旺德一役的恐怖記憶瞬間襲來!我打了個寒噤,閉上眼,緊按左臂傷處,按住那顆等同我終生夢魘的子彈。過了好一會兒,我勉強睜眼,發現自己已滿身冷汗,而溫暖的陽光仍輕柔灑遍全身,彷彿一切從來沒發生過。
      我又回到克萊梯利安酒吧外──也許在心深處,我曉得自己已沒有別的地方可去。忽然,一隻手拍上我的肩膀,一把友善而驚訝的語聲響起:「我的天,華生!你哪時候回國的?」
      我回過頭,立刻記起了眼前的人:我以前在巴茲醫院實習時的助手,克利弗‧小斯坦弗。
  •    △    △    △    △
      凌晨四點。
  •   貝克街人行道上一片寂靜。我拖著三只大皮箱一路走來,回頭稍望,只見到自己越漸凌亂的鞋印。
      「碰!」我將肩上的旅行背包甩下,扔到其中一箱行李上,坐在某戶人家的台階上──這一小塊地沒這麼多積雪結霜。
      我記得去年那叫范貝里的酒商,在我解決案件後,擔心仇家早晚會返國來報復,便改名換姓,搬到這附近,改行賣起煙草;幫我跑過幾次腿的小維金斯和貧窮的父母也住在這條街上,住在雇主宅邸的僕人房。
      但究竟是哪棟屋子?我不記得門牌號碼,而大雪又模糊了足以分辨屋主職業的房屋特徵。若在室內,在劈啪作響的爐火前,讀著案件記錄簿,我或會覺得皚皚積雪純淨美麗;但此刻,雪再下下去,再不融化,我的死期也就到了……我一定會被活活凍死。
      尾椎處滲入石階的冰冷。我打了個寒噤,勉強從最近的皮箱裡拉出一件紅褐大衣,卻止不住十指劇烈地顫抖。我將它抖開,緊緊裹住全身,抖動才緩和了些。
      我很喜歡這件大衣,正如我愛我的小提琴和老黏土煙斗。它是我憑西洋劍校內冠軍獲得的獎金,加上投稿音樂季刊的稿費,在大學時買的;它被我穿得破破爛爛,但我就是欣賞它的破爛,時常披上它,於清冷的冬日在校園裡走來走去,無視於同學的輕蔑表情。在那鬆脫的線頭、破洞的衣面和褪色的袖口中,有種扭曲、頹廢至接近死亡的美感,令我憶起年少時寄居鴉片館的歲月,而那是其他家境優渥、前程光明的劍橋高材生無法理解的。
      然而,當前這些脫線和破洞對已凍了一個多小時的我來說,絕對致命。
      在強勁凜烈的風壓中,在飄飛迷濛的雪粉中,我的思緒逐漸散落、紛亂,最終陷入沉睡。夢裡,我感覺身體越來越冷,越來越冰,冰到彷彿燒灼起來,燒灼著我的胃……我很難想到比被灌下整大桶硫酸更適切的比喻。灼痛之後,胃慢慢麻木,接著是心臟……
      「喔天哪!天哪!快進來,孩子!快進來!」
      我一震驚醒,卻覺視界內白茫茫一片,全身凍僵得不聽使喚。我努力想動,但在意志力傳到四肢前,後頸衣領已被一雙溫暖而微微粗糙的手提起,提上幾重台階,進入隔斷風雪的大門後。
      「碰!」
      我重重倒在門道內,頭頂貼著上樓的第一級台階,感覺溫厚的腳步聲和身影從旁匆匆而過,回到門外。我開始思考驚醒後所得到的資訊:
      首先,我幾乎就死了,凍死,若非那不知名的屋主或僕人將我拉進門道裡。
      其次,救我的是誰?回想起那聲驚叫,對方至少比我大十歲,否則不會喚我為「孩子」;對方一定相當有同情心,才會將我這名「年輕流浪漢」拖進住宅裡,而非任我在屋外凍死──凍死的人在這座城裡可多了。是屋主還是僕人?屋主該不會這麼早起床,尤其西區住戶多為中上階級的有錢人;但若是僕人,似乎不可能未請示主人,就將街上快凍死的陌生人帶進屋內……
      等等。
      粗糙但極為溫暖的手,拔高音的聲線,冒著風雪到門外幫我搬行李進來,及那驚呼中母愛般的關切……這是一位慈和熱心的中年婦女!
      我撐起上半身,用力搥著凍僵的雙腿,搥到它們恢復知覺,便搖搖晃晃站起來,走到門邊,恰好扶住因行李太重,而差點摔倒在最上一級台階前的那名婦女。
      我注視著她,她也看著我。我不是感情豐沛的人,更不喜歡用浪漫的辭彙;但這一刻,我真的感覺到,有道暖流注滿了我冰冷的心。
      她有一頭金褐色的,蓬鬆微捲的頭髮;從髮根稍白,眼角略泛皺紋等跡象看來,她大約四十歲多一點。她一襲淡褐毛料披肩,裹住乳黃單薄晨衣,而毛線和晨衣的白色絲邊都有線頭脫落──雖然住在西區,但她並不富裕,或許是從親友手中繼承了這棟房子吧!真正令我動容的,是她的眼睛:那雙眼眸清透著宛如紫水晶的神采,卻又滄桑,彷彿染遍天空的日暮紫霞。
      我想起了我最後一次和母親共賞的晚霞,在她逝世之前。
      「讓我來就好,赫德森太太。」我柔聲低語道。我已有許多年沒如此親切地對人講過話,或許是因沒有人值得我這麼做。「一名紳士不該麻煩女士替他提行李。」
      她挺直身子,將一箱行李推進門道內,這才攀住我的手臂,站了起來。她任雪花飄落髮際和披肩,輕拍掉我滿身的雪,慈祥的道:「你還年輕,孩子,別弄壞身子。」
      我胸口的暖意更深了,卻沒說話,只是苦笑一下,走入風雪中,而她再度下來幫我。十分鐘後,我們終於合力將三箱行李和旅行背包全拖進門道內。
      「碰!」大門關上。我們同時癱坐在狹窄的門道間,不停喘息。我半倚樓梯梯階,看著她從透出半截信紙的晨衣口袋裡掏出鵝黃色手帕,擦拭額頭和面頰的汗水。忽然,她抬頭望著我,有些驚訝的道:「孩……先生?」
      「什麼事,赫德森太太?」
      「您怎會曉得我的姓氏?外面門牌上只寫了『221B』。」
      我淡淡一笑,道:「很簡單。您晨衣口袋裡的信紙背面寫著『My dear Mrs. Hudson』。從開頭幾句來看,這該是一封提醒您續訂報紙的信函;從紙質來看,發信人定來自《西方晨報》報社;此外,您的晨衣色淡而料薄,因此我非但看見擱在信紙前的信封,還能清楚分辨郵戳上的日期。
      「日期是十二月十九日,距今已快半個月了。一般主婦收到要求續訂報紙的來信,若非置之不理,就是立刻回信;然而,您卻將它在口袋裡擺了這麼多天,證明您希望續訂,卻因某些緣故而猶豫不決。從您的衣著,及一大早開門的是您而非僕人來看,我冒昧地推斷,您不敢續訂的原因是錢。您繼承了這棟房子,但很快便入不敷出,故此亟需將房屋出租,以應付生活開銷。我的推論有錯嗎,赫德森太太?」
      赫德森太太目瞪口呆地看著我。我忽然有些後悔:推論出來的比對方好奇詢問的還多,是我的一貫作風,而我也不是第一次讓周遭的人對我的推理能力如此驚奇。但是,我才剛因「私家諮詢偵探」這個身分,被上任房東太太趕出去!難道我定要在剛和眼前的慈祥婦女建立和諧關係時,就炫耀自己的推理能力,以致又被當成怪人,落到同樣的下場?沒錯,我需要房東,她需要房客;可是,她會接納我這樣一個特立獨行的人嗎?
      整整一分鐘,門道間寂靜無聲。最後,赫德森太太慢慢撿起失神時掉落的手帕,摺好後放進口袋裡,抬頭注視著我,小聲的道:「先……先生?」
      「什麼事,赫德森太太?」
      「您是……」她稍停一下,才怯怯的道:「巫師嗎?」
      我一時哭笑不得,故作平淡的道:「為什麼不猜警探?」
      她搖搖頭,道:「警探沒您這麼高明,先生,否則這座城市就不會每天都有破不了的竊盜、搶劫和凶殺案了。」
      我立刻雀躍起來,忘了我這行的第一守則便是隱藏自己的情緒,脫口而出道:「我是個偵探,赫德森太太。」
      「偵……探?」
      我已習慣人們聽到這個職業時的反應,畢竟除了愛倫坡和加博里歐小說中的那些偵探外,現實生活裡,還真找不出有誰會從事這種危險性高而知名度低的行業。耐心地道:「我是諮詢偵探,世界上獨一無二的私家諮詢偵探。」
      她驚訝地凝視我許久,終於微笑起來。幸好,這笑容並非如我遇過的大多數人一般,透出輕蔑不信,但也沒有興奮喜悅,而是滿盈平靜、溫和及一絲幽默,讓我想起多年前,邁克羅夫特聽我說要作偵探時,灰眸中閃過的微妙神情。
      「聽起來,」她終於開口,眼中依舊是慈祥的笑意:「您從事的似乎是一份既正當,又有益於國家和社會的職業,要不然也不會──」
      「落到大清早凍昏在您家門口。」我敏捷地接話道,上半身微微俯前。「我需要一個適合單身男子的居所,赫德森太太。正如您所說,倫敦治安很糟;警場隨時會有人來請教我案情,我很快就能接到下一件案子,但當務之急是先找到地方安身。而您……我相信,您會是位親切仁慈的好房東太太。」
      赫德森太太笑了,和藹地打量著我,令我再度想起母親。「您叫什麼名字,先生?」
      「歇洛克‧福爾摩斯。」我立刻道,不忘保持語氣平穩有禮。
      「福爾摩斯……奧利佛‧溫道‧福爾摩斯是您的親人嗎?但聽您的口音,不像來自美國,而那位福爾摩斯卻是美國的什麼……啊!對了!爐邊詩人。我昨天才在舊雜誌上讀到他的詩作。」
      「算是遠親吧!」我簡短的道。這倒不是說謊:我在美法兩國都有親戚,但僅聞其名,跟我同一輩的更連名字也記不清。家世──我父母的糾葛,我和我父母及哥哥的關係──向來是我在人前盡力迴避的話題,即便是對相識數年如雷斯垂德,亦不例外。
      「原來如此。」赫德森太太微笑道,或許已瞧出我不願多談家族史,也就沒再追問。「那麼,請跟我來,福爾摩斯先生。」一手撐著地板,慢慢站起,而我趕緊上前攙著她手臂。
      我們一同步上樓梯。我默數著梯級,確認有十七級,且第三級左側和第十二級右側稍有裂損;但整體而言,木質相當結實,再怎麼放輕腳步,上樓時仍會發出低沉的足音──這樣挺好,不像我那舊寓所,有次敵人悄悄找上門來,我在起居室裡卻連腳步聲也沒聽見。
      「請進,先生。」赫德森太太解下腰間懸掛的一串鑰匙,開了門,作個手勢請我進去。我舉步跨入。
      起居室格局頗為寬敞,擺著兩張扶手椅,中間隔著張小圓桌,而門邊便是衣帽架和壁爐;左手邊是餐桌、木椅和藤椅,及靠牆的高大書架,而右側靠窗處則擺了張書桌。薄如金霧的晨光透過米黃窗簾淡淡灑落室內,照亮了暗紅色的地毯。
      赫德森太太快步上前,拉開窗簾──「唰!」燦亮耀眼、純金近白的日光令起居室大放光明。我目光由褐底白紋的印花棉布扶手椅移往桃花心木的小圓桌,紅磚砌成的古典壁爐,餐桌上綠葉白底的優雅桌巾,牆上幾幅佩脫拉克、歌德、華茲華斯、華特‧司各特、雨果和丁尼生的畫像,最後來到松木製的書桌前,透過大而潔淨的窗戶,望向對街的卡姆登私邸,及下方鋪滿厚厚積雪的街道,現已被漸多的馬車輾出灰褐色的帶狀輪跡。
      「您覺得這裡如何,福爾摩斯先生?」赫德森太太來到我身旁,笑容滿面的道:「平常我都住鄰房,不過還是會每天過來打掃。」
      我負手身後,默默沉思著。
      松木書桌不錯──木質夠硬、夠耐,會比我前一張書桌更能熬過進行化學實驗時產生的強酸腐蝕。
      壁爐很大──冬夜取暖不成問題。不像我舊寓所的壁爐,小又積灰,常把我、委託人,和來研究案情的雷斯垂德凍得渾身發抖。不過,壁爐正上方的歌德畫像必須移到另一邊牆上──我欣賞歌德,但正前方的牆壁最適合拿來練槍,而這個習慣暫且還是別讓她知道。
      棉布扶手椅很好──色調沉穩中帶有柔和,可讓緊張焦慮的委託人進來後一望見,便放鬆下來,能有條理地敘述案情,尤其是女性委託人。
      書架高聳──至少可擺上七八百本書;就算再多個室友與我合住,書都肯定夠放。
      窗戶──視野相當開闊,對街和樓下人來車往的街況一覽無疑;雖然相對地,我也會有被敵人以槍遠射的風險,不過想來窗戶很快就會在壁爐煤煙,我愛抽的重板煙,化學實驗產生的硝酸氣體,及惡名昭彰的倫敦霧下,變得灰濛、油膩而髒污,即便一流神槍手要瞄準我,亦不容易。
      我略一點頭,道:「帶我去看看臥室。」
      兩間臥室都在起居室後方,另一側則是浴室及簡便的廚房。臥室內壁爐、煤氣燈、附鏡衣櫃和儲物櫃應有盡有;床邊有張書櫃、藥物櫃和寫字檯三合一的多功能小書桌;地毯是極富貴族氣息的溫暖淺紫色;唯有黃褐色綴白小碎花壁紙較不對我胃口,若其中一間作儲藏室,我自己住的那間壁紙非得換掉不可。
      不過最有趣的是,右邊那間臥室有兩扇門:一扇通往起居室,正對著門口;另一扇卻通向起居室,打開後,恰可藏在窗簾後方,而不被起居室裡的人發現。若敵人闖進起居室,我便可躲入臥室,再從側門突襲對手。真是好主意!
      看過臥室、浴室和廚房後,我們回到起居室。窗外雪已停,在溫煦的陽光下,赫德森太太滿臉期待地看著我。我儘管已九成九想要這間屋子,仍不得不保持理智,再問幾個問題。
      「您喜歡音樂嗎,赫德森太太?我閒暇時習慣拉小提琴。」
      「這可是高尚的音樂耶!您自便,先生,我樂於聽您演奏。」
      或許她樂於聽到演奏不致包含我憂鬱時拉的刺耳獨奏,尤其是半夜三點拉的那首。但我刻意忽略這點,繼續問下去。
      「您不會對煙草氣味過敏吧?」
      「絕不會,先生。這座城裡哪位紳士不抽點煙?」
      問題就在,我平常可非抽「點」煙,而是成磅成磅地訂煙草──這也是前任房東太太幾乎精神崩潰的主因之一。但同樣的,由於我非常想在這裡住下,便也刻意不去思考這問題,微笑道:「這樣一來,事情就算解決了。房租要先付吧?每週……」
      每週三鎊半,先生。」
      三鎊半?等等……三鎊半!
      有那麼零點零一秒,我腦際一片空白。而赫德森太太眼中出現愕然困惑,輕而溫和的試探道:「先生?福爾摩斯先生?」
      我回過神來,深吸一口氣,苦笑道:「我只有三鎊,赫德森太太。扣去必要生活支出,最多只能付您兩鎊半。」
      她臉色也變了,卻不像前任房東太太在我拖欠房租時,翻臉無情的那種變,而是像母親憂愁存款不夠,難以供幼子上學時的神情。「別擔心,先生,房租已包含三餐了。您只須再向人借半鎊即可。」
      我搖了搖頭,盡力抑制話語裡的沮喪,故作輕鬆地聳肩道:「問題不在三餐上。我身為私家諮詢偵探,辦案時的開銷是跑不了的,像馬車費、電報費、情報費,甚至──」忍住沒把醫藥費也講出來,因為我不願這位氣質酷肖我母親的人為我擔憂。「總之,房租我只付得起兩鎊半。」
      起居室內沉寂了半分鐘。就在我以為她即將放棄我時,她忽然抬頭,凝視著我,輕聲道:「我想到了一個辦法,先生。」
      「什麼辦法?」
      「您何不替自己找一名室友,分擔房租?兩人三鎊半,合共七十先令,平分的話,您只須付一鎊又十五先令。這樣一來,您還比預估的省下十五先令,能用在偵探事業上呢!」
      我沉默下去。我早該較她先一步想到這個辦法,但為什麼不呢?我在遲疑什麼?
      「固執己見、任性妄為、尖酸刻薄、冷漠自私……你這樣很難與周圍的人好好相處,歇洛克。」
      「說話厚道一點吧,福爾摩斯!沒錯,你可以罵我笨,批我蠢,念我反應慢半拍,蘇格蘭場辦案效率不彰;可是,你面對其他警探,甚至有點身分的委託人時,難不成也這樣說話?要知道,不是每個人都像你眼前的救命恩人,能容忍你字字見血的傲慢推理,還瞧得出藏在傲慢下的善意!」
      邁克羅夫特和雷斯垂德對我的評價兼勸告劃過腦際。我抿緊了脣,沒有說話,十多秒後才低聲道:「我在這座城裡,沒有朋友。誰會願意……作我的室友?」
      「去為自己找個室友吧,孩子!」赫德森太太慈和的道,體貼溫暖的紫水晶眼眸撫慰著我。「房間我為您留著。真心去找,用心去找,定能找到一位和您心靈契合的人,願意接納您,和您同住的。我在這裡,等著您帶他回來。」
  •    △    △    △    △
      我將旅行背包甩上肩,拖著三只大皮箱走下台階,聽到大門在身後關上。我立刻轉身,盯著門板,不知不覺間,瞪視漸化為發愣的凝視。
      我要上哪去找室友?
      門雖關上,門後卻未傳來赫德森太太上樓的腳步聲──她也在關心我吧!
      我深吸口氣,離開門口,往人行道走去。
      先不論可不可行,找到室友是我唯一的選擇,我一定要這棟房子。我拖著沉重的行李箱,邊走邊高速思索所有可能的方法:
      在各大報紙登廣告──收效最快。但是問題一,登廣告要錢,而我現在最缺的就是錢;問題二,即便我勒緊褲帶去登廣告,這也等於給倫敦黑幫小弟冒名應徵我室友,暗殺我的最佳機會。 
      向我認識的人打聽──該死!我不要去問邁克羅夫特!我可不想我哥笑容滿面的安插助理來當我室友。至於雷斯垂德,我們共同熟悉的人不是警員就是罪犯,實在沒有適合成為室友的人。而其他人……我交涉過的客戶來來去去,卻從未有人能和我發展出較深的友誼;即便是維金斯或煙草店老闆,要我去拜託他們幫我找室友,還是很難為情。
      不如去巴茲醫院實驗室看看?昨天我才在那邊作血色素實驗,還沒完成,回到住處便被房東太太掃地出門。化驗室很大,每天少則三四人、多則十幾人來作實驗;若我在實驗告一段落後,趁機找人攀談,那些年輕熱心的醫學院學生總該樂於幫忙吧!
      可是……該死!巴茲醫院極為遙遠,我從貝克街坐馬車橫過大半個城區,真不知得花上多少先令!但若不乘車,我整夜沒睡,又沒吃早餐,根本沒力氣扛著背包,拖三大箱行李走那麼遠……就在我內心掙扎著是否要跟中下階級的市民擠地鐵,又後悔沒跟赫德森太太要杯咖啡時,一陣清脆的馬嘶聲從後方響起。
      奇怪,街道上雖已人來車往,可我怎覺得這馬叫起來特別耳熟?我還來不及作出推論,高大的馬車已停在我左手邊:車身樸素純黑,未雕飾貴族紋章,僅於車門處閃亮著銀白字體「SY14」。
      SY──Scotland Yard。喔!天啊!又是那位老兄……
      「簌唰!」墨藍黑窗簾拉起,雷斯垂德透過半開的車門向我招招手,黑眸閃動著幸災樂禍似的微妙光芒,笑道:「要搭趟便車嗎,福爾摩斯?柏瑟斯的案子我還有些疑點想請教你。」
    ~~~~~~~~~~~~~~
    補充及註解原作梗:
     
    HW合住貝克街前,在蒙塔格街租房子一事,出自原作《馬斯格雷夫儀典》(The Musgrave Ritual)案。
     
    原作《馬斯格雷夫儀典》裡W描述H在起居室裡「塞滿了化學藥品和罪犯的遺物,而這些東西經常放在意料不到的地方,有時突然在奶油盤裡,或甚至在更不令人注意的地方出現。
     
    克萊梯利安酒吧(Criterion Bar)於原作《血字的研究》A Study in Scarlet案中提及,為倫敦一家真實的酒吧,點此可進它們的官網(官網介紹還有提到HWDoyle呢!)。
     
    W的傷殘撫恤金數目、W參戰時加入的軍團名稱、W學歷為倫敦大學醫學博士W在邁旺德的慘烈戰鬥均來自原作《血字的研究》案。
     
    范貝里Vamberry)的酒商來自原作《馬斯格雷夫儀典》案提到的「范貝里酒商案」。此案Doyle並未細述,在此一切相關資訊為我自設。
     
    維金斯(Wiggins)出現於原作《血字的研究》案及《四簽名》The Sign of Four)案,為街頭流浪兒兼貝克街游擊隊隊長,專門為H打探消息。在此與他相關的資訊為我自設。
     
    文中提到的破爛紅褐大衣是電影第一集裡H穿的那件,為齋主的最愛(笑)。
     
    H年少時寄居鴉片館一事為我自設,請見我的第2篇福爾摩斯同人《走上絞刑台案》Part8本子p101
     
    愛倫坡Edgar Allan Poe和加博里歐Emile Gaboriau)是偵探小說的初祖,H曾在原作《血字的研究》案裡對W吐槽他們筆下的偵探。關於這兩位的作品及風格,網路上有篇部落格文章寫得很詳盡,大家可點此閱讀。
     
    奧利佛溫道福爾摩斯(Oliver Wendell Holmes)為美國十九世紀的著名詩人,因詩作常被人在家中壁爐旁閱讀,和其他幾位詩人被合稱為「爐邊詩人」(Fireside Poets)。據說Doyle年輕時常讀他的詩,而他又是崇尚理性科學的人,所以有人認為H的姓氏靈感來自這位詩人。在此我將他們設定為遠親,作為對SH源起的致敬(微笑)。
     
    221B的十七級樓階設定,來自原作波宮密史》(A Scandal in Bohemia)案。
    佩脫拉克(Petrarch)為十四世紀義大利詩人,擅寫十四行詩情詩。原作《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The Boscombe Valley Mystery)提到H在前往案發現場的火車上隨身攜帶佩脫拉克的詩集。
     
    歌德(Goethe)為十八九世紀德國詩人及作家,H曾於原作《四簽名》案提到歌德( “Wir sind gewohnt dass die Menschen verhöhnen was sie nicht verstehen.” 英譯為 “We are used to see that Man despises what he never comprehends,” 中譯為『我們已經習慣,有些人對於他們所不了解的事物偏要挖苦。』,H吐槽瓊斯警探的話),後又於案末再引一句歌德的話(“Schade, dass die Natur nur einen Mensch aus dir schuf, denn zum würdigen Mann war und zum Schelmen der Stoff.”,英譯為 “Nature, alas, made only one being out of you although there was material for a good man and a rogue,” 中譯為『上帝只造你成為一個人形,原來是體面其表,流氓其實。』,為H自嘲之語)。
     
    華茲華斯(Wordsworth)為十八世紀末到十九世紀中的英國浪漫詩人,詩風崇尚追尋自然,於晚年成為桂冠詩人。
     
    華特‧司各特(Sir Walter Scott)為十八世紀末到十九世紀蘇格蘭著名歷史小說家,作品普及大眾。
     
    雨果(Victor Hugo)為法國十九世紀文壇領袖,其名作《悲慘世界》至今膾炙人口。
     
    丁尼生(Alfred, Lord Tennyson)為十九世紀英國著名詩人,其系列長詩《悼念》In Memoriam A. H. H.)輓早逝的摯友Arthur Hallam最為有名,使他接任華茲華斯成為桂冠詩人。
     
    原作《巴斯克維爾的獵犬》(The Hound of the Baskervilles)案中,H思考案情時,曾抽極濃烈的板煙,抽到滿屋子都是煙,害W一進門就連連咳嗽。
     
    關於H憂鬱時拉的刺耳獨奏,日後W對此有不少吐槽,詳見原作《血字的研究》案。
     
    關於LH救命恩人一事,我自設L在和H合作破案早期(1877-1880)曾救過H,詳見我的第4篇福爾摩斯同人文(已完成,未公開,3-4年後會出本)。
     
    十九世紀時,中上階級紳士多乘坐馬車,只有中下及下層階級的市民才選擇搭便宜又快速的地鐵。

 

謝謝大家耐心閱讀完Part1

也歡迎你們留言分享心得!

8月底會貼《初識探案》2(請點此)上來,

敬請期待!

閒逸齋主人莫凡 103.7.13.11:08AM.

 

1 則留言:

  1. 出現在分隔線旁的1.和奇怪小點點,齋主真的是怎麼消都消不掉......請大家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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